江苏发展大会镇江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规则
  • 发布时间: 2018-03-12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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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第一条  将发展大会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,统筹兼顾,重点安排,加强领导。
        第二条  加强工作班子建设,明确分管领导、职能处室和专职联络员,分工到处,责任到人。改善工作条件,配齐工作力量。
        第三条  围绕大会主题及本部门工作,发挥特色优势,设计年度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重大活动,每年不少于2次。参加工作组、各专业小组组织的重大活动。
        第四条  积极参与工作组以及所在专业小组组织的各类活动,协助本专业小组牵头部门开展工作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        第五条  加强与本部门、本领域海内外镇江人的联络、联谊,进一步挖掘、拓展人物队伍,不断丰富完善信息数据。
        第六条 做好海内外镇江人回家乡开展交流合作的跟踪服务,意见建议的回复解释工作。
        第七条  协助做好发展大会对外宣传工作,及时向“我苏网”提供涉及发展大会的有关活动、成果以及海内外镇江人宣传资料等,并做好有关信息和稿件的核准。
        第八条  加强与各辖市区工作对接,支持各辖市区开展活动。
        第九条  完成工作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